若想共生共荣 敢问路在何方——钦州市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调查

钦州日报 2018-08-06 11:04 大字

本报记者 唐云建

“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盛行,共享产品层出不穷。共享单车,一个自带热点话题的产物,被誉为互联网时代“新四大发明”之一,几乎是一夜之间火遍了大江南北。2018年年初,国内共享单车三大巨头之一的哈罗单车强势进入钦州,迅速抢占市场,一举打破了公共自行车一家独大的局面进入“相爱相杀”的阶段。一边是资本宠儿,一边是本土企业,有桩与无桩的冲撞,亟需城市管理者、企业经营者以及单车使用者的群策群力、共同管理,在既要便捷、又要秩序的折中点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痛点。

抢滩市场先后有序

从有桩到无桩,再从无桩到有桩,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正相向而行。就用途而言,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并无区别,它们都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有力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交通的拥堵,为市民短途出行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契合绿色低碳出行理念,为减轻城市环境污染做出了贡献。

公共自行车,是“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简称,该系统通常以城市为单位进行部署、建设,由数据中心、驻车站点、驻车电子防盗锁、自行车(含随车锁具、车辆电子标签)及相应的通讯、监控设备组成。

2016年,钦州市正式启动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当年5月4日,市发改委对《钦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建议书》做出批复,批复中明确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及业主等;同年5月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钦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要采用“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市民1小时免费骑用”的模式,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0个站点,运营1500辆公共自行车;8月25日,首批公共自行车试运行;9月1日,公共自行车正式运营。彼时,全城掀起一阵狂热的“橙色风暴”,办卡骑行的市民乐此不疲。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是一种新型环保共享经济。

隶属于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哈罗单车,目前在共享单车行业内市场渗透率排名前三。2017年,哈罗单车着手布局广西市场;2018年1月14日,哈罗单车正式投放钦州,投放量为3000辆,开通的服务区域北至大垌镇马皇村、南至尖山街道办沙井港,东至沙埠镇黎合江,西至康熙岭镇傍钦。

受众群体有所不同

城市现有公共交通体系是用户对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需求真实存在,提升体验、争夺用户是运营企业的生存之道。连日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钦州市使用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群体略有不同,但也有部分重叠。

钦州市京中久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主管黄珍梅告诉记者,目前使用公共自行车出行的用户多为上班族、中老年和青少年学生,“目前城区的4000余名用户,平均单次骑行时间很少超过1个小时的,骑行30分—40分钟者居多,骑行高峰为上下班及傍晚。”黄珍梅说道。

而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市场经理覃维希表示,目前钦州使用哈罗单车的群体以30岁以下的年轻用户为主,占比达60%以上,而用户平均单次骑行时间为13.2分钟,人均日骑行3次,骑行高峰为早上7点—9点及17点—19点。

记者走访调查印证了上述两位负责人的说法。家住江滨豪园的张阿姨是一名资深广场舞爱好者,她告诉记者,平日里她喜欢约姐妹们一起到钦州湾广场跳上一阵广场舞,而公共自行车是她最爱的出行交通工具,“在小区门口刷卡取车,然后一路骑到广场对面的农行那里还车,十几分钟的路程,十分方便。”张阿姨说,2016年公共自行车刚开始流行的时候,她女儿就为她办理了一张租赁卡,这两年她一直在使用。而北部湾大学学生小易告诉记者,在哈罗单车进入钦州之前,他和同学要到市区看场电影或吃点东西,无非就是挤公交车或租借电动车,有时也会“奢侈”一把打个车,“有哈罗单车之后,随借随还相当方便,即便学校离市区有点距离,也就当运动健身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不少市民手中既有公共自行车租赁卡,也会使用哈罗单车,曾先生便是其中一位。他告诉记者,自己相当推崇低碳环保理念,“市区短途出行时,通常都选择公共自行车或哈罗单车,先看见哪个就使用哪个,没有特别的偏好。”曾先生说道。

单车设备屡遭破坏

公共自行车也好,共享单车也罢,都在城市中服务着人们的便捷出行,它们不应该是国民素质的“照妖镜”,应该成为城市文明的“明信片”、一道流动的城市人情风景。然而,投放到钦州市的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却屡屡遭到人为恶意破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50余台公共自行车被盗走,经多方努力仅找回了10余台,恶意破坏机柜的行为也发生过5、6次了。”黄珍梅告诉记者,公共自行车设备屡屡遭到了“黑手”,如滨湖路一处机柜被重型货车撞击严重开裂损坏、恒祥豪苑前一机柜电子显示屏被火烧致使无法使用、江滨豪园一站点宣传橱窗玻璃被人砸成了碎渣子等,“而像拆卸车座随手丢弃、在机柜上涂画小广告、用异物堵塞锁车口、用尖锐物体划花机柜、撕毁车辆上的二维码、违规使用占用停车位的行为更是数不胜数了。”黄珍梅表示,为减少公共自行车的损坏、丢失,该公司已将原停放在各站点上的备用车拉回仓库存放、维修、保养。

哈罗单车同样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覃维希说,在日常运营中时常会发现一些如恶意打砸、随意丢弃、破坏二维码、私自上锁、乱停乱放的行为,更有甚者直接把哈罗单车丢进了钦江。“对于上述行为,一方面我们建立了信用分制度,用户的信用好坏和分数高低直接影响到他的正常使用;另一方面我们的城市经理和运维人员也加大蹲守力度,一旦发现或接到市民反馈立即到场处理。而为了遏制不文明用车现象,公司会通过后台云端数据系统监测分析、线下运维的排查,对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等恶劣不文明行为用户的账户进行冻结,一旦用户账户被冻结,该用户将无法继续使用哈罗单车。”覃维希呼吁,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在市民不文明用车行为的管理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支持,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起主导作用,也希望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执法管理部门对单车集中停放区加强巡视,如发现乱停乱放和破坏车辆的行为,能够及时制止或予以惩处,哈罗单车会全力协助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单车设备被人为恶意破坏感到十分痛心,纷纷表示,单车设备惨遭“虐待”不仅给城市文明形象抹了黑,还会给其他用户造成了困扰。事实上,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现行法律,如果对公私财物故意损坏,损坏价值5000元以下的将进行治安行政处罚;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为目的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占有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涉嫌刑事犯罪,可予以刑事立案。

纵深发展各有短板

据媒体报道,2016年9月至当年年底,钦州市公共自行车的租借量就已达41万人次,日均租借量超过3300人次。然而时过境迁,现如今,在共享单车的冲击下,钦州市公共自行车的运营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日均租借量下降了20%—30%。“公共自行车属国有资产,不可能像共享单车那样做到免收押金,加之公共自行车的管理较为规范,使用者不可以随借随还。此外,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未能如期推进,像火车东站、园博园及老城区等尚无站点分布,这都会影响用户体验,租借量下降不可避免。”黄珍梅说道。她表示,公共自行车作为政府重点支持的公益事业,初衷就是关注民生,服务百姓,开通近两年来一直执行“骑行一小时内免费”的政策,这一个小时基本可以满足市内一次完整出行的时间需要。“尽管目前公共自行车的运营遇到了实际困难,但公司仍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自身服务工作,如研发京中久APP、承诺秒退押金、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等,努力提升用户体验留住用户。”

自2018年1月哈罗单车进入钦州以来,以高用户感知度、高用户体验度赢得了市民的信任和称赞,凭借着自身优势,哈罗单车一进入钦州市后便迅速抢占了市场份额,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的单车被破坏,无序停放也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困扰。覃维希告诉记者,目前哈罗单车已经在国内多个城市试点采用“电子围栏”的形式,限定停车位置,以减少乱停乱放现象,不久后“电子围栏”技术也将运用到钦州。“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深刻地改变了城市的出行生态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今后,哈罗单车将进一步做好科学运维管理,更好融入当地服务群众,也将更加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在提供绿色、便捷出行服务的同时,接受监督,与政府一道政企共治,做好共享单车的管理工作。”覃维希说道。

市政部门监管引导

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出现,确实为市民带来了便利,解决了城市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但是,毋庸讳言,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也确实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公共自行车布点难,共享单车管理难,它们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道“必考题”。

记者从市市政管理局市政科了解到,因公共自行车一期站点数量较少,各站点之间的有效衔接不足,市民要求增加站点愿望比较强烈。为此,该局已于2017年3月16日,对外公开征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二期)站点建设位置意见,但迄今为止尚未正式启动钦州市公共自行车二期的建设。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做好公共自行车项目一期的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并积极推进启动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的建设,以及引进共享单车、引导有序投放等。

而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违规抢道、占道、堵塞机动车道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钦州市城监部门会责令企业及时整改。“一旦收到市民的有关投诉,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企业及时前来处理。下一步,我们也将要求企业安装‘电子围栏\’,以减少违规行为对钦州市市容市貌的影响。”市城建监察支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黄廷锦这样说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钦州市尚未出台有关共享单车的管理办法或规范条例,不少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适时出台有关管理规定,让公共自行车及共享单车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又不影响到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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