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等4套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肖鑫)日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4套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示范文本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同步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4日至7月21日,社会各界可以书面形式反馈,或将意见发送至wuguanke2862293@163.com。
为进一步规范钦州市物业服务行为,健全业主自治运作体系,促进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物业管理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钦州市住建委起草了《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4套示范文本,向社会征求意见。
物业费该怎么收?收多少?是否有一个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物业费应由物业公司以及业主双方协商决定。不过仍旧有市民反映,不少物业公司并没有进行协商。在此次征求意见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物业费收费标准都逐条列清。此外,合同示范文本还对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物业的使用、管理及维护,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写得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记者发现,在发布的4套示范文本中,《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3套示范文本更多是对业主的规范约束。比如,《管理规约》第八条就规定: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喇叭;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机动车应在规划的车位停放;并要求在规约内明确“本物业区域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分配方式”。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则对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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