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寻仇朝天开一枪自首认罪从轻判

北部湾晨报 2017-06-30 10:54 大字

(记者徐志强通讯员庞萍)“砰”的一声枪响惊动了整个村的村民,原来是村里苏某向天空开的枪,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后,次日苏某向公安投案自首。近日,钦北区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公安机关在案扣押的改制火药枪,予以没收。

苏某和林某在村里面本来就有矛盾,两人之间互不来往。但近段时间,因某些事情,林某又来到苏某家里来惹是非,矛盾又一次升温,事后,苏某越想越气,决定和朋友去教训教训林某。

今年1月28日,被告人苏某携带一支枪跟朋友聂某(另案处理)前往林某住处寻仇,因未找到林某,怒火冲天的苏某,“砰”的一声向天空开了一枪。被告人苏某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后,决定去投案自首,改过自新。1月29日,被告人苏某携带该支枪到公安局投案,公安局民警依法对该枪支进行扣押。经鉴定,被扣押的该支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改制火药枪,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钦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苏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苏某非法持有枪支,为寻仇当众使用枪支,其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有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根据被告人苏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党员要当好群众服务员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钦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和上党课制度,每位党组成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和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备课,为所...

钦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钦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