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蓝”持续给力
本报讯(记者冯晓华)4月10日,广西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7年第一季度广西环境质量状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第一季度广西全区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位于全国前列;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比较出现一定变化,部分指标有所下降,在全国各省市区排第八位;近岸海域水质基本稳定。南宁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上排名第六,“南宁蓝”持续给力。
据了解,第一季度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78.6%,同比降低10.4个百分点。
广西环保厅副厅长钟兵解释,一季度广西空气质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多年未见,但与全国第一季度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基本吻合。1—2月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都出现了明显下降情况,一些地区甚至多次出现持续时间较长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并导致地区之间相互影响并形成大范围污染区域。
导致广西空气质量下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大气扩散条件差。1—2月,广西冷空气不活跃且势力弱,风速小,同时降雨偏少,这样的气象条件不利于颗粒物的扩散,但有利于二次颗粒物的形成,因而造成污染物浓度大幅升高,尤其是春节期间各地集中燃放烟花爆竹而又恰逢广西气象扩散条件极差,加上部分地方措施力度不够,导致区域大气污染物严重超标。
虽然受到冬季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但是南宁市在第一季度改善空气质量方面狠下功夫,各项污染指标得到了有效控制,特别是PM10、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所下降。数据显示, 1—3月,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9%, PM10、PM2.5平均浓度实现双下降,南宁市民依然能够享受 “南宁蓝”。
水环境方面,第一季度广西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状态。全区51条主要河流97个断面中,达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有86个,水质优良比例为88.7%,同比下降了7.2个百分点,超标断面主要出现在南流江、钦江、西门江等独流入海河流;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有51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96.2%;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是南流江玉林境内横塘断面,其水质为劣Ⅴ类。
“水环境与去年同期相比是有所下降的,但仍属于正常波动范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第一季度全面降雨量偏少的影响。” 广西环保厅副厅长钟兵说。
发布会还通报了广西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去年11月,中央环境保护第六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广西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自治区制定的整改方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七大类37个具体问题,按整改的复杂和难易程度分为2017年6月完成整改30%、2017年底完成整改80%、长期整改三个时限要求推进整改。
截至3月底,广西已完成“一些财政、价格政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桂林市漓江及周边县区采石场破坏生态景观”“贺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废水排放口”“钦州市污水直排口截污工程推进不力”等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完成率约为11%;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9个,大部分问题的整改正在按步骤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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