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5)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些地方工业废渣库(场)历史遗留问题多,环境隐患大,政府负担沉重,本应深刻汲取教训,逐步推进问题解决。但督察发现,大量新产生的工业废渣又重蹈覆辙,存储不规范、治理不到位,甚至乱堆乱放,严重威胁环境安全。上述问题主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履职不到位,特别是对纳税大户环境监管偏松偏软有关。
二、责任单位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9〕64号)文件要求,钦州市印发《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19〕50号),积极推进工业废渣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制定方案,加强监管
一是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全面大排查。印发《钦州市工业固体废渣库(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钦州市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工业废渣(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多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大排查,共排查企业98家其中钦南区11家、钦北区18家、钦州港区32家、中马产业园3家、灵山县18家、浦北县16家,排查行业包括石化、火电、造纸、化工、铁合金、粮油、制糖、码头、制药、水泥等行业,发现存在问题企业40家,共发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问题66个。
二是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机制,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源头、事中、事后管控。印发《钦州市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工作方案》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工作做了全面分工部署,突出源头严防、落实过程严管、实行后果严惩,加强生态环境、公安、工信、市政管理、交通、海事、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监管合力。(二)严格整治,强化督导
针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40家企业,发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的66个问题,包括固体废物堆放场所“三防”措施不到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制定整治清单,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截止目前,排查中发现的涉及到工业废渣库治理不到位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同时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现场会,指导企业开展废渣堆场综合治理。(三)严厉打击涉及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钦州市共对11家存在工业废渣管理不规范的企业下达书面整改,对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的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将违法处置危废的广西达益矿产品有限公司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验收情况
2019年11月4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全市工业废渣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验收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12个部门人员参会,会议讨论研究了工业废渣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达成一致意见,认为钦州市工业废渣治理不到位问题已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一致同意申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工作验收销号。
2019年1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组成核验组对钦州开投水务有限公司、钦州市湘大化工有限公司、中信大锰(钦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现场核验,涉及到工业废渣库治理不到位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323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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