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食安钦州”那盏灯——钦州市创建广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一)

钦州日报 2018-09-07 10:50 大字

本报记者 李建城

编者按:2018年7月25日,钦州市正式成为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位列全区五个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之首。多年来,钦州市坚持党政同责,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高位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点亮明灯。钦州市创建的成效如何,本报将陆续推出文章关注。

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熊子成(中)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情况 李建城摄

回顾钦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历程,有很多重要的节点。

2015年5月和2016年5月,钦州市分别入列为广西首批、国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市;

2018年1月,钦州市迎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终期评估;

2018年5月,钦州市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

2018年7月25日,钦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通过验收和公示后,经由自治区授牌,正式成为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与南宁市一起成为首批获得授牌的城市……

自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钦州市坚持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来抓。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广西宜居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同步实施“五城联创",灵山县、浦北县列入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后,实现了“整市创建"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钦州市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守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安全底线,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理念,大大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人民群众从创建工作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切实享受到了食品安全带来的“红利"。

顶层设计全力抓好示范创建

站得高,望得远,顶层设计做得好,底层基础更能打得牢。

自入列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对示范创建工作认识到位,2015年在创城之初,即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钦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把示范创建作为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抓手和引擎,市委书记、市长亲自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创城工作,带队督导示范县、示范基层所、示范市场等建设。市食安委做好示范创建顶层设计,制订13类基层示范创建标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整合各县区和31个市级成员单位资源,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各级各部门对标创建,争创示范,全市形成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为实现全域创建、全链示范,钦州市在钦南区、钦北区等主城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基础上,实行全域创建,将辖区两县(灵山、浦北两县)推荐申报广西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县,把钦北区作为重点示范区进行打造。每个县区组织3个以上镇(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5个以上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创建基层示范所。在创建中,钦州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让人民吃得放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部门联动构筑群防群控体系

在市食安委的牵头下,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卫生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协调协作,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率先在全区建立“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依托“互联网﹢"平台,建立起“食安、农安、公安"的市食品安全联动指挥中心(钦北区),将钦北区综治网格化管理、公安“天网"、农业监控系统、12331指挥中心纳入“三安"建设范畴,增强执法办案快速反应、联席联勤联动能力。

构建“四位一体"联合执法体系,发挥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相继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联公联检联法"四方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全部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和公安局(分局)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警务室,组织开展了“夏日行动"“利剑整治"等专项治理。两年来,累计共立破食品刑事案件18起,刑拘36人,逮捕17人,移诉24人。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00多起,罚没金额1900余万元。

强化跨区域案件协作。联合防城港、北海、玉林、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海口、三亚等三省九市食药监局签订了《桂粤琼十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协作协议》,并围绕近年来桂粤琼三地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成效进行探讨,力图建立起区域协作打假机制,共同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齐心共管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人人知晓、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都有获得感。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钦州市集聚全社会之力,统筹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方资源,着力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责任、共同保障、共建共享。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搭建了惠民平台,设立12331、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置率100%,赢得群众赞誉。营造创城氛围,设立食品安全科普工作站,使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更贴近群众,并充分依托电视广播、街区滚幕、报刊专栏等传统媒体,用好“食安钦州"微信公众号、公车广告等新载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等“七进"活动,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创城宣传氛围。

在全市企业中落实主体责任制,开展诚信大承诺活动,试点建立食品安全授权制度,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首负责任,大力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市人大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作为今年视察工作重点,市政协将履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入民主评议事项,推动问题整改。聘请社会监督员,对钦州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

近年来,钦州市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均超过70%,对创城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提高,已经形成社会共治的全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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