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群众关切 解决实际问题

钦州日报 2018-07-30 14: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陆铭)“我们石场已于2017年对石场道路扬尘进行喷淋降尘处理,今年6月30日又对生产线进行整改,加装密封处理。7月23日灵山县政府有关部门前来验收,验收合格允许开工,我们当天就正常开工了。”灵山县新圩镇大里村奎手椅岭石场负责人李有曼说。

6月24日和26日,灵山县分别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的问题:位于灵山县佛子镇新塘村的葵手岭石场(实为新圩镇大里村奎手椅岭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震裂村民房屋;该石场爆破开采震裂房子,产生粉尘大、噪音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以及生活环境,大片山林遭到破坏。

灵山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工作,核查该石场目前建有碎石生产线2条,年开采、加工石灰岩约20万吨,属于小型露天采石场,距离佛子镇新塘村委会黄瓜朗村群众房屋最近距离为534米,距离新塘村委会官将村最近距离450米,与居民点安全距离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9号令)的规定。

经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石场在生产过程中确实产生粉尘,但没有存在群众举报的“大片山林遭到破坏”问题;群众举报“爆破开采震裂村民房屋”问题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定是否因该石场爆破开采而震裂房子。

该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问题,早在2017年该石场就对矿区周边及石场道路扬尘进行喷淋降尘处理,并每天定期做好矿区和道路清扫和洒水工作。此次接到群众举报,灵山县相关部门责令该石场于6月30日前在石场生产线做防尘罩,左右两边固定铁板拦住,前后用帆布围起来,封闭处理,减少扬尘。覆盖后石粉的自身重量下降,并加装喷淋,采用水降法除尘。群众举报“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影响周边环境”问题整改完毕。

6月27日,灵山县委托广西恒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到石场周边村庄的群众房屋进行现场评估,该检测公司认为在评估过程中需对群众房屋的部分主体墙柱外层(腻子)进行剥离后才能检测,部分群众不理解,致使检测评估工作无法继续开展。为核实周边村庄群众房屋是否因该石场爆破导致破裂,7月9日,灵山县责成该石场委托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测,该公司分别于7月11日、12日就石场爆破施工爆破时产生的爆破震动进行监测与分析,检测结果为“该石场的类似生产爆破产生的爆破震动在安全允许范围之内”,鉴于该石场距离群众房屋最近距离为534米,与居民点安全距离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9号令)的规定,因而群众举报“爆破开采震裂村民房屋”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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