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 提升水质——《钦州市钦江水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钦州日报 2018-07-24 12:25 大字

钦江美景美如画 张晓冬 摄

本报记者 肖鑫

为切实改善钦江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6月11日,《钦州市钦江水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力争实现钦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其中钦江东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钦江西监测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达到Ⅴ类水质;到2020年,钦江东监测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Ⅲ类,钦江西监测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当前,钦州市正在持续开展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通过截污专项行动、拔污专项行动、治污专项行动和清污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切实提升钦江水质。

提升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预警通报,今年第1季度,钦州市钦江东断面水质从上年同期Ⅲ类下降至Ⅳ类,其中,1月水质下降至Ⅳ类;2月水质下降至劣Ⅴ类。同时,钦江东断面4月水质下降至劣Ⅴ类。钦江西断面近年来水质持续为劣Ⅴ类。当前,钦州市钦江水质下降趋势明显,总体形势十分严峻,全面开展钦江水质提升综合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为从根本上改善、提升钦江水质,市委市政府以砸锅卖铁、拆屋当瓦的决心铁腕治污,通过制定《钦州市钦江水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最严厉、具体的措施提升改善钦江水质。切实加强污水直排口截流整治、固废排查,加速清理钦江沿岸禽畜养殖场,做好钦江沿江禁养区、城区黑臭水体等污染源的拔污、截污、清污,以及“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等工作,全力改善钦江水质。

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城市污水直排开展截污专项行动,对钦江流域畜禽养殖场开展拔污专项行动,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随着钦江水质综合治理总指挥部成立运行,8个治污专项工作组也正式开展工作,各县区纷纷行动,集中一切力量对钦江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完善管网建设消除黑臭水体

实施方案针对城市污水直排开展截污专项行动,要求大力推进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根据城区排水管网现状排查情况,进一步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全面完善钦州市排水系统,将主城区内尚未收集的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明阳街泄洪排污口、钦江二桥东岸南侧400米排污口等11个新排查出市政排污口及钦江西岸二桥至四桥之间第50号直排口等7个原截污不彻底排污口的截流;全面完成钦江西岸一桥、二桥及银河街污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全面完成金海湾东大街和南珠东大街污水管网修复疏通。灵山县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县城污水直排口截流。

今年年底前,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采用PPP模式,完成桃沟、邓屋沟、缸瓦窑沟、东干渠、黄晚沟、西干渠、西干渠康熙岭支流、佳和沟、沙江沟、彭屋沟、望火沟等11条黑臭水体整治。

清理整治养殖场“散乱污”企业

实施方案要求,对钦江流域畜禽养殖场开展拔污专项行动,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钦江及大榄江两岸虾塘、鱼塘等水产养殖场实施清洁化改造或建设污水处理站,并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否则一律清理取缔。

目前,钦南区、钦北区及灵山县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加快市城区、灵山县城及钦江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搬迁。截至7月6日,两城区共清拆猪场417家、生猪27893头,牛场3家、肉牛47头,鸡场76家、活鸡25580羽,鸭场12家、活鸭22820羽。

根据排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要求2018年7月底前完成市城区、灵山县城及钦江流域“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的清理整治。积极主动对接钦江流域内工业企业,引导企业使用先进、节水的生产设备,2019年12月底前对排污量较大、水污染严重、搬迁条件成熟的企业完成搬迁入园;开展清污专项行动,2018年8月底前完成钦江两岸环境整治清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及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加强钦江河道垃圾清理及日常保洁,落实河道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美丽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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