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两单位荣膺“全国文明单位”钦北区法院、灵山供电局榜上有名

钦州日报 2018-07-20 11: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莫正阳)7月19日,钦北区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韩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忠林出席仪式并揭牌。

近年来,钦北区人民法院坚持抓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围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两大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6年以来,该院先后有1个集体、4人次受国家级表彰,有15个集体、25人次受自治区级表彰,有46个集体、58人次受市级表彰,有15个集体、60人次受县区级表彰,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还有8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又讯 7月18日,灵山供电局办公大楼一派喜气,热烈的掌声中,“全国文明单位”牌匾被郑重地挂在该局办公大楼门前。

该局自1997年获得“广西文明单位”以来,坚持把文明创建与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紧密结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企业文化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建设,齐心点亮文明之灯;以服务灵山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广大用电客户为出发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以精神文明建设浸润人心、带动工作,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最近喜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在揭牌仪式上,该局领导表示,在新的征程中,全局上下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继续发扬文明单位的优良传统,把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陈心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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