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万人次受益大病保险
本报钦州讯 7月27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3-2015年,钦州城乡大病保险合计筹集保费3.02亿元,累计受益人数3.81万人次,最高赔付金额为61.32万元。大病患者经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两项制度补偿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前后个人负担的比例明显下降。
2012年底,钦州市开始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参合(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大大减轻,老百姓不再“小病拖,大病扛”。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基础托底保障作用,有效防止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较好地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并率先在广西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系统与新农合业务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三方对接。除灵山县区域外,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除灵山县以外的参保群众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疗均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报,让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到了大病保险待遇。
(何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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