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翩跹的“蝴蝶”

北海日报 2018-01-02 11:09 大字

“……向花冠尾畔,翦他翠羽;养娘箧底,检出朱提。裹用绡轻,制同转,簸尽墙阴一线儿。盈盈态,讶妙逾蹴鞠,巧甚弹棋……”读罢清初著名词人陈维崧的《沁园春》,仿佛看到一位清代女子在清幽的深院里踢毽子,那精心制作的毽子上下翻舞,变化多端,简直比踢球还巧妙,比弹棋更有趣味。

毽子,在古籍里又写作鞬、子、蹀,一直被人们誉为“生命的蝴蝶”。它起源于汉代,盛行于南北朝和隋唐,普及于明清。这只蝴蝶翩翩然穿越时空,不论皇宫贵胄还是平常百姓,始终盘旋于女子的裙裾脚边,千年不衰。

“一、二、三、四、五……”遥远的时空隐隐传来清脆的数数声,踢毽子女孩的身影似曾相识。

我一直记得,那个叫灵山县新圩公社塘排大队的小地方,那个由数间破旧不堪的房子组成的小村落,那个由庙宇改建成的小学校,那里是我客居十余载光阴的第二故乡。对我来说,那里永远是一个无忧无虑生活的场景和充满温暖眷恋的梦。在远离亲情的地方,友情变得弥足珍贵,而快乐的游戏,更是医治乡愁的良药。时隔多年,除了村庄里一望无际的田野,以及一条弯弯曲曲可以把希望向外延伸的黄泥小路,余下最多的,就是和伙伴们踢毽子的零碎记忆。

那时候我们是自己动手做毽子,材料有碎布、毛线、雄鸡毛和作业本纸等。新衣服大多是一年只做一次,碎布不可能时常有。毛线团也是为随着年龄增长,每年跟着身体长大的袖子和衣身而准备的,可不敢浪费。鸡毛就更是奢侈品了,连母鸡都是养到老得不能下蛋了,才抱到圩上卖掉,更别说那做种的雄鸡,是断不敢对它动歪心思的。因此做毽子的一般都是擦了又写,写了又擦好几遍的练习本。纸对折后,留出合适的宽度,用剪刀把开口的一边剪成细细的纸条,然后展开,在中心放入一块平整的小石头,再向内慢慢地像卷肉卷一样把它包起来,最后用线把底部扎好,系牢。如果在中间裹的是一枚铜钱,那么这个既好看又好踢的毽子就会瞬间提升你的人气,收获满满的羡慕或者是嫉妒。

“青泉万迭雉朝飞,闲蹴鸾靴趁短衣。忘却玉弓相笑倦,攒花日夕未曾归。”有古老遥远的歌谣从微风嘴里轻轻唱出,流淌在无边无际的时光里。一株株瘦长的树木,正以我们看不见的速度生长,它们长着枝叶的手臂紧紧相握着,拼力挡住迟迟不肯下山的太阳挥霍出的热量,在操场上投下一小片阴凉。这时候是踢毽子的时间,为了玩得更痛快,我们同古人一样脱掉裙裳,身着贴身短衣,踢着,笑着,常常日落不归。小小毽子,承载了太多的欢乐,太多的记忆。

班上有一个瘦高个的男生,年纪比我们要长好几岁,这在那个年代农村学校里并不稀奇。对于这个男生,我可以不记得常被他欺负的种种,譬如弹弓夹着小野果弹打的伤,新衣服被画花的痛,抽屉里摸到毛毛虫的怕,也可以不记得他总是驱赶其他男生,

为我们女生保住操场上唯一的一片阴凉,以及他呆呆看我们踢毽子时一反常态的安静,偶尔哪个女生有点小调皮,去拉他一起玩,他才连声“不、不、不……”面红耳赤的模样,却无法不记得他因为家贫无法继续学业,辍学前送给我的鸡毛毽子。那是一只在我少不更事记忆中翩跹的蝴蝶。

从那以后,一只顶着几条黑亮中泛着绿光的雄鸡羽毛的漂亮毽子,很长一段时间一直端坐在我的书桌上。它的主人,那只尽管尾巴上少了几根翎毛却依然不失神气的大公鸡,日复一日照旧它的工作,晨起准时打鸣,闲暇时与母鸡们打情骂俏。我想,它已经忘了那个强行从自己尾巴上拔取羽毛做毽子,被认为“败家”而遭家长一顿暴打的莫名其妙的男孩。

年少。毽子。少年。

豆蔻年华就这样在平淡无奇的琐碎中一去不返。记忆中的那只蝴蝶,扇动着翅膀远去,渐渐消失在时光隧道的尽头。关于它的印记,已经模糊到让我有时怀疑它是否曾经存在过。然而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以为早已忘记的一些事和人,总会突如其来,使你莫名沉默或无端发笑。

时间之蚕缓缓吐丝,一丝一缕缠绕着你,直至缠绕成为一只沉甸甸的茧。罢了,就这样在茧中默然禅坐,静待羽化成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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