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法院:以案说法防患未然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陈治颜)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由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起诉的原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委会主任邓某某玩忽职守一案开庭审理,新圩镇的村干部、灵城街道办、三海街道办村干部参加了此次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邓某某在担任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委会主任期间,蒙塘村委会得到上级部门拨入的专项扶贫资金共计人民币2015369.75元,但被告人邓某某不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违反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规定,没有对专用印鉴实行分开保管,长期将其本人预留在银行的支票专用印鉴交由该村村委会妇女主任兼出纳梁某某保管,也没有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对该村委的银行存款进行核账,致使梁某某能够轻易地使用该印鉴,通过开具虚假的项目资金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的方法,多次挪用专项扶贫资金共计人民币769979.31元,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庭审过程中,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本案中,给我们的启发是深刻的,作为村委会主任,由于工作不认真负责,对村级财务制度不熟悉,学习不够,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致使村委的资金被轻易挪用,出了问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人邓某某在最后陈述中忏悔道:“因为我的监管不到位,出了问题我确实有责任,以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财务知识,既然坐在那个位置,就要责任。”
灵山县正处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组织村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接受警示教育,让他们观看旁听村干部职务犯罪庭审过程,感受法律对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同时,也让广大战斗在扶贫一线的干部明白“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的道理,告诫广大干部要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防腐防变能力。
新闻推荐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何建林)近日,灵山县模拟广播电视台遭到“暴徒”的冲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应急处突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以及检验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此次演练的情景设定为两名男子持...
灵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灵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