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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高效司法的钦州实践

广西日报 2016-04-06 22:46 大字

■法治风采

莫乔雅 方小波

立案登记制改革、诉讼与审判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审执分离改革……去年,随着这一系列举措掷地有声,钦州法院顺应司法改革大势,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新机制,成效凸显:全年共受理案件过2万件,审结1.94万件,结案率为96.97%,但生效案件改判率仅为0.06%。全区法院的一项最新统计显示,去年,钦州法院4个反映审判效率的主要指标即各类案件结案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执结率均为全区第一。

机制变革 倒逼审判质效提升

当前,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攻坚中。钦州市两级法院立足实际,主动迈出了改革步伐。

为了让机制变革既能抓中要害、又能有理可循,钦州市中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与调研。去年8月1日起,该市法院推行实施审判权力清单制度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以审判为中心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行审判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两项改革意见。审判权力清单制度实施后,由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签发案件共7704件,占结案数的87.56%,司法责任进一步落实。

“我现在办案更加谨慎,力求把每件案子都办成精品、办成铁案。”钦州市中院法官梁明晔说,该院在审判流程上进行了机制变革,打破以往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方式,转变为主审法官负责制,这样也倒逼法官更好地履行职责。

去年,该市法院推行审执分离改革,推动形成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权运行、衔接协调、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工作新机制: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有效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全市法院审委委员主办案件1429件,审判长审理案件2300件。该市法院还改革干部激励机制,以量化、公开、动态管理机制为基础,全面公开审判组织和法官办案数量和质量。

执法联动 探索多部门协作机制

去年,在审理蒋某某故意杀人案中,面对证据疑点多、需要补证时间长的实际,钦州市中院一方面多次召开庭务会议研判,对证据分类整理;另一方面,协调配合公安、检察部门,深入分析研判案件,使得案件事实更加清晰明了,为案件的审结打下了坚实基础。

去年以来,为了有效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办理刑事案件遇到的证据疑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钦州市中院牵头,与公安、检察部门联合出台刑事证据规范指导意见,强化刑案证据退查跟踪。因此,在蒋某某一案中,三家政法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合力完成证据收集等工作,让案件证据更加充分确凿。

不仅如此,去年一年中,钦州市中院还由院领导带队,多次走访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听取意见,达成共识,相继跟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意见(试行)》《在审判工作中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理顺了政法部门在办案中的关系,也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阳光透明 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

去年8月,一起土地纠纷案在灵山县法院开庭审理,钦州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代表5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如今,钦州市法院定期举行“公众开放日”成为了一种工作常态,此举也让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法院工作。

去年以来,钦州市法院还大力推进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上网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让当事人更好地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与此同时,该市法院大力运用新媒体平台,促进公开、公正司法。这一系列“阳光司法”的举措,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也使得法院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所追求的就是要建设公正高效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钦州市中院院长卢上需表示,该市法院所进行的机制变革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探索,也正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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