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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遇车祸丧生 责任认定起波澜●交警认定两岁男童曾横穿道路,与肇事三轮车负同等责任 ●家属认为三轮车太快致车祸发生,质疑灵山交警结论草率

南国今报 2015-01-24 17:05 大字

今报记者赵敏

昨日,钦州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来到灵山县太平镇那马村,重新调查一起两岁男童被三轮车压伤致死案。两个月前,年仅两岁的黄源在自家门口被一辆路过的三轮车压伤致死,灵山交警认定黄源横穿道路负同等责任,黄源的家属则称黄源根本就没横穿道路,便向钦州市交警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警认定

男童被压身亡 要负同等责任

2014年11月20日下午1时许,黄源在家门口被一辆三轮车侧翻压成重伤抢救无效身亡。同年12月15日,灵山交警下达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认定书称,黄优显驾车至那马村委会水东坎村路段时,遇黄源从左前方路边步行走出并向右侧横穿公路,黄优显紧急刹车并驶向右侧路外避让时,驶向路边斜阶而失控向左侧翻倒,车身压到黄源,造成黄源受重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1时30分死亡。

交警认定,黄优显驾驶经擅自改变了原车身结构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上路行驶,且行经村民住宅区路段时未按规定降低行驶速度确保安全通行;黄源属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时未按规定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人带领,且在横过道路时未确认安全通过。

所以,两人行为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过错均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且对造成事故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严重程度基本相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条款,黄优显、黄源负同等责任。

家属不服

三轮开得太快 交警结论草率

关于这起交通事故,黄源的家属称实际情况与交警认定的存在很大出入。

据家属称,事发前,黄源的爷爷在家门口的斜阶上给他刚喂完饭,爷爷走进厨房放碗筷,黄源独自在斜阶上玩,没有横穿马路,三轮车开得很快,径直冲上斜阶撞到黄源的脚,刹车不住立马侧翻,压到黄源的整个头部。

事发后,周围很多村民跑过来,有的抬起三轮车救人,有的打电话叫救护车,有的报警。黄源被救出时已奄奄一息,一名妇女哭抱着黄源跑到公路边等救护车,但因救护车已出外接病人一时无法赶到,最终搭乘摩托车将黄源送到卫生院。

当时,大家都只想着救人要紧,忘了多拍几张现场照片,交警赶来时第一现场已遭到破坏,不过还留有三轮车刹车痕迹和黄源的血迹清晰可见。交警在现场拍照后,没做现场笔录就离开了,过了几天后才到村里问笔录。

家属收到事故认定书后,获悉交警认定黄优显和黄源负同等责任,顿时傻眼了。家属认为,黄优显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灵山交警不作深入调查,偏信黄优显一面之词,就乱下结论,这种工作作风太草率了。

黄源的家属说,他们指责黄优显开车很快并非空穴来风,因为,就在黄源出事的几分钟前,黄优显因车速太快险些撞到一名姓伍的妇女,该妇女还指着车大骂了一通。

提出复核

网上沸沸扬扬 上级正在复查

“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这样被三轮车无情地夺走了,结果还要负同等责任,我们真的很不服。”黄源的家属说,近日,他们已向钦州市交警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请求依法撤销灵山县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对事故重新认定黄优显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记者了解到,黄源被撞一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有网友指出,如果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那么事故车主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希望交警部门认真查清真相。钦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在网上回复称,目前钦州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正在对此案受理、调查、取证中。

昨日上午,钦州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来到事故现场,重新勘查现场并拍照做笔录。钦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查出是灵山交警未作深入调查,偏信事故车主一面之词就草率下结论,那么该怎么处理相关民警就怎么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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