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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消灾”调包他人钱财五“神仙”齐齐坐大牢

北部湾晨报 2014-07-17 11:11 大字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施国安)一个由施某、何某、刘某、劳某、林某组成的“神仙”团,以为人“做法”化解灾难为由,在作法过程中把他人的钱调包偷走,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但最终还是露馅落入法网。近日,灵山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施某、何某、刘某、劳某、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九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12000至10000元。

已经迈入中老年行列的施某、何某、刘某、劳某、林某总想通过不劳而获的方式发家致富,相见恨晚的他们一拍即合,经商量后,决定分工合作以迷信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劳某负责开车,刘某、何某负责物色诈骗对象,林某负责“看风”及通风报信,施某负责扮演名叫“灵大姐”的问仙婆实施诈骗。2013年6月6日,由劳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搭乘其余四人,一起窜到灵山县平山镇伺机行骗。先由何某、刘某物色好钟某后,两人即以“问仙”为名,将钟某带到劳某的车上,然后由林某在旁边负责望风,施某则以钟某的儿子有难为由,骗取钟某拿出钱让其“做法”化解。钟某信以为真,到银行领取了8500元现金,交给施某等人作“做法”之用。施某等人在“做法”过程中以硬纸片将钟某的钱掉包后骗走分赃。钟某回到家发觉钱被骗走后,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后,发现施某等五人有诈骗嫌疑,后于2013年9月13日14时许在灵山县武利镇二级公路处将施某等五人抓获归案。破案后,林某、刘某的亲属各代其分别赔偿了10000元、2000元给钟某,取得了钟某的谅解。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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