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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化解“入园难” ——记我区学前教育基础建设渐入佳境

广西日报 2014-04-04 17:50 大字

本报记者 罗 琦

新建近600所公办幼儿园、鼓励多元办园化模式、无证园将有新身份……3月24日,在钦州市举行的全区学前教育突破发展现场会上,随着我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集团化试点办法等多个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广西学前教育的改革方向,逐渐浮出水面。

我区学前教育的创新点究竟在哪?“入园难”问题将从哪些方面突破?且听记者一一道来。

4年新建590所公办园

“公办少,民办弱”,“城市挤、农村缺”,“师资缺、管理弱”……过去,学前教育可以说是基础教育的“短腿”,是我区教育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

2011年至2013年,我区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使全区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但由于底子薄,投入不足,发展机制不活,学前教育依然存在资源短缺、师资匮乏、质量不高、“入园难”等突出问题。

想要突破现状,扩容增量显然是当务之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2014年至2017年,我区将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对公办园进行扩容增量,新建公办幼儿园590所,其中县城(城区)新建131所,乡镇新建459所中心幼儿园。

按照计划,今年我区将支持新建80所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20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改扩建100所城区公办幼儿园。

从今年起,对列入当地近中期幼儿园布局规划和自治区《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新建(包括异地新建)的公办幼儿园,视建设规模,每所城区公办幼儿园给予400万—600万元补助,每所乡镇公办幼儿园给予200万—400万元补助。改扩建城区、乡镇公办幼儿园按照每所50万元给予补助。

普惠园将获多重扶持

家长所反映的“入园难”,只是入公办园难,是对优质教育的渴求。而在当前园数不足、编制紧缺的现状下,想要解决这些硬件问题,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要快速解决“入园难”的问题,满足老百姓对优质学前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大力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显然是最佳选择。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办园模式下,我区鼓励办园主体多元化,即支持各类办学主体按照规划和标准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实行集团化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办园模式;探索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幼儿园合作办学;盘活机关、企事业、厂矿等单位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

有了普惠园的身份,这类幼儿园将可享受到不少奖补与优惠。在奖补方面,今年起,广西将建立普惠性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分级界定并按照等级分类扶持,补助资金分两块:

凡是自治区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从2014年秋季开始,拟按照在园幼儿数给予生均每学年200元补贴,并逐年提高;凡是办学规模达到3个班以上,办园水平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基本规范化幼儿园、符合标准化幼儿园的普惠性幼儿园,拟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20万、5万元和3万元。

在优惠倾斜方面,根据规定,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取得,涉及的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收费,均与公办园享有同等待遇。

多元办园的模式,也让不少与会人员担忧:普惠园能否在公益和效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为此,我区对此进行了更多细致的硬性规定:

在教学方面,将从公办园中挑选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到普惠园进行任教,并对普惠园园长及骨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保证普惠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由公办园选派精兵强将到普惠园挂职交流;

在收费方面,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要达到或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10%;普惠园收费有上限,幼儿人均每月保教收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3倍;对服务区域家庭困难的子女入园收费要有明确的减免措施;不得拒收智障幼儿。

认定评级之后,幼儿园如出现违规乱收费或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不仅要被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且3年内不能再申报普惠园。

集团化办学传递优质教学

《征求意见稿》要求,要积极开放学前教育投资领域,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学前教育,着力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办园体制改革。

教育界人士认为,这短短的几十个字,为学前教育下一阶段的发展,厘清了改革思路,还释放出这样的重要信号:今后幼儿园将多几条腿走路。

《征求意见稿》指出,至2017年,我区幼儿园将有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建民营、股份制、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多种模式。其中,针对集团化办学,我区还相应出台了《广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

“集团模式可以是自办分园,也可以是加盟分园,或是多个模式混合办园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可对此进行大胆探索、创新实践,未来4年,全区计划支持200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组建若干个学前教育集团开展试点,带动600所以上的薄弱幼儿园全面发展。

当前,我区已有不少集团化办学的相关典型实例。从2001年起,区直机关第三幼儿园便开办了第一家分园,开始将优质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递到更多的学前教育机构,目前该园“分店”已达10家。

日前,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投资20亿元,未来4年内,将在全区建设100所幼儿园“连锁店”。集团已在灵山县投资1300万的幼儿园已成功运行了1年多,而在全区各地的“连锁幼儿园”已有7、8家。

“尽管第一年略有亏损,但之前有过相关测算,其今后的年收益大约会在5%左右,这是一个长期的投资,虽然微利,但只要相关的文件政策能够落地,大约10年左右的时间就能实现‘回本\’。”公司总经理李小勇表示,投资教育产业,对于企业的战略转型,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均很有益处。

为激励各地进行集团化办学工作,我区拟对经自治区批准开展集团化办园的示范幼儿园,每所奖补10万元,主要用于集团办学龙头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工作补助。

“无证园”可变身“看护点”

针对城市和农村大量存在的规模较小办园条件不达标、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我区出台了《广西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无证幼儿园、人数在50人以下的小规模幼儿园、未达到规范幼儿园标准的幼儿看护点设置为A、B、C三类,并对其进行认定和管理,引导去注册登记,确保各地办有质量的幼儿园。

其中,A类是属于在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3年的努力达到规范办园标准的;B类为幼儿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2年的努力达到A类标准的;C类则是办园不规范、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

欲申请看护点分类管理的幼儿园,可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评审认定,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达到A类、B类标准条件的,颁发幼儿看护点许可证;对C类看护点则坚决予以取缔。

当然,A、B、C三类看护点都不可能终身不变。按照规定,不论是哪一类,只要出现问题将会受到整改、降类处理,并设定有1—3年不等的“改正期”。

据悉,目前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也将同步展开,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进行分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则依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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