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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民办公助”农田水利走新路

广西日报 2010-12-15 22:21 大字

本报灵山讯 (记者/谢彩文 实习生/曹筱草)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变农民被动建为农民自主建,把“民办公助”落到实处——这就是灵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成功经验。

在得知已获列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后,灵山县委、县政府发挥本县农民用水户协会机构健全、骨干威望较高、作用发挥好的优势,抓住项目区农民商品意识强、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愿望强烈,农业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群众自筹资金有一定基础,懂建筑技术的农民较多等特点,选择“突出‘民办公助\’特色,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项目建设模式。

在国家项目资金的使用上,采用扶持与引导相结合,奖励与补助相结合两种方式。项目覆盖的16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县水利局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领头作用。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各个协会采取“三个统一”措施:统一质量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统一物料监管,确保专物专用;统一监管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在整个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中,灵山县自始至终凸显受益群众在民办公助项目建设和管护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在项目编报时,广泛征求群体意见,摸清群众诉求,并且在项目实施后,也让群众有一本明白账。

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协会机构人选、筹资数额、资金管理、投工投劳、物料调配、施工模式等,都交由协会以“一事一议”进行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坚持“两个三分之二”原则:即,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用水户出席会议;决策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用水户同意,使各项决策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落实决策具有广泛的民意支持。

电灌站等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由所在协会通过民主决策选择专业施工队伍建设,除此之外项目90%的计划工程量由当地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完成,整个项目区16个农水协会共投入劳动工日8.03万个,出动农用车辆4700多台次。施工高峰期,许多生产队、村民小组男女老少齐上阵,再现了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热火朝天兴修水利的感人场面。新圩镇夏村农水协会双角岭自然村80岁高龄的祝琚泰老人和一对75岁的老人夫妇,主动请缨,一个多月坚持上场劳动,寒风冷雨从不间断。由于依靠群众的力量,项目建设进展比预期快,一些提前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的协会,主动要求增加任务。

工程事关各家各户利益,群众自觉维护好工程质量。项目建成后,将工程产权和使用权移交给农民用水户协会,由协会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范管理的方式运行管护,充分体现协会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充分体现群众在管护中的主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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