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紧“牛鼻子” 种好“责任田” ——庆城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张文智 通讯员 涂文奎
导语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牛鼻子”、“责任田”……这一系列举措释放的信号强烈且清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庆城县立足县情、结合实际,紧紧抓住关键环节不放松,构筑起了一道环环相扣、层层传导压力的完整链条,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率先为,“一盘棋”布局“两个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3月18日,县委书记葛宏在庆城县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讲话要求,全县各级党委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主体责任,要种好“责任田”,决不能沦为“撂荒地”。
庆城县委先后7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层层落实。县委书记葛宏既“挂帅”又“出征”,他先后20余次深入乡镇和部门调研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县纪委批示、批转、交办工作16件次。县委常委率先履行“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
据了解,庆城县去年共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35个,制定整改措施68条;清理出干部职工涉嫌经商办企业71人,立案4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对2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50名乡镇、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4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
“党委把主体责任承担起来了,相应地对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庆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何骁玲说。庆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完成了“三转”工作,在县乡两级全面实行“两层级、全覆盖、交叉办”办案模式,实现监督“全覆盖”、执纪“无死角”,最大限度夯实监督责任。
动真格,“责”字打底“严”字当头
“责任清单”形成后,庆城县委持续发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通过签订责任书、约谈、质询等方式,压实“两个责任”。
庆城县着眼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持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夯实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基础。同时,该县牢固树立“查办案件就是保护干部,惩治腐败就是促进发展”的思想,实行全员办案制度,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政治担当、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管好自己、守住底线、带好队伍,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做到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增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用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约束自己、要求自己、修正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时刻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据了解,庆城县201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3件,立案31件,结案31件,收缴违纪资金16.62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7份,函询7人,谈话23人。
强基础,“三转”促聚焦 “双查”严问责
牵不住“牛鼻子”,就得“挨鞭子”、“摘帽子”。
庆城县纪委将“主体责任棒”归位给党委,将工作职能从“全面开花”向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转变。该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的“三述”制度,加强对乡镇、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提醒约谈51人次,告诫约谈16人次。同时,认真落实“三转”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精简112个,保留9个,精简率92.56%,整合县纪委内设机构,增强执纪监督力量。规范了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分工。
庆城县出台“一案双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进行组织处理,实行责任追究。出台的《问责办法》中,对未管好“责任田”的单位,按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进行问责。
此外,庆城县建立了“一案双查”数据库,完善了信息化管理、分类管理、整合分析、跟踪督办、立案审查、集体会诊6项线索管理机制,“一案双查”线索由案管室统一登记、流转、跟踪、反馈,防止“有案不查、选择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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