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依法拆除“大棚房”28座
本报讯(通讯员张蕊娜)1月19日,笔者从华池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此次行动计划拆除华池县“大棚房”64处,抽调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290余人、机械10余台。截至目前,已拆除“大棚房”28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次行动主要对在耕地上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内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其中,清理汽修汽贸28宗54.92亩、停车场8宗17.64亩、仓储(库房)20宗66.76亩、加工厂房5宗25.83亩,对南梁镇茘园堡村荷花岛挖塘种植荷花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对城壕镇余家砭村华池高效农业光伏扶贫示范产业园建设的高效温室大棚内占地0.8亩的假山和园内的小木屋等非农设施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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