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解民忧 财政奖补显成效 ——合水县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工作侧记
□胡玉峰 曹益萌
2015年合水县共备案“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53个,当年已实施53个,其中:省级47个,市级6个。项目概算总投资2889.59万元,其中:群众筹资176.53万元,筹劳折资734.06万元,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369万元,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新修村内道路16条54千米;新建漫水桥5座;新修水渠3.82千米;新建落水井14个;压埋饮水管道1.13千米,排水管道5.5千米;新建垃圾填埋场1处,垃圾集中收集点2处;购买垃圾箱83个;完成村容美化亮化项目11个;完成村内公共活动场所10处。这些项目的陆续竣工,为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和改善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及早动手 赢得全年工作主动
实地调查摸底,严把项目审批关。年初,合水县综改办利用民工返乡之际,及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宣传一事一议相关政策,并收集整理群众意见,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的同时也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每年项目备案审批前,该县综改办联合本县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每年拟建项目逐一进行实地查看,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遵从群众意愿,有无增加农民负担,对符合条件的,群众确实受益的,纳入当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
严格议事程序,做到人人参与。在加强引导规划的同时,充分做到“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建、村民管”,农民自己做主的要求。由村民代表、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参与项目议定,项目总投资核算、筹资筹劳审核,工程质量监督和支出票据审核审批,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切实做到阳光操作,让村民真正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决策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强化监管 全力打造阳光工程
严格项目招标、议标制度,严格阳光操作。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必须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乡镇财政所、村委会、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共同参与,按照统一要求实施招投标或议标,或直接委托专业机构实行代理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杜绝擅自确定施工单位或自行组织施工建设。在项目实施阶段,该县综改办对全县一事一议项目逐一进行全年不少于三次的督查,每次每个项目都有督查结果记录底稿,使该县财政局全面掌握项目的施工进度,给资金拨付提供有效依据。
实行张榜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经确定,项目实施村必须将奖补项目的议事结果、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工程验收、工程决算及筹资筹劳等情况,分阶段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设地点设立项目工程标识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工程造价、资金来源、竣工日期等。工程标识牌既是给群众提供知情权、监督权的平台,也是给承建企业提供展示自身水平、实力的平台。工程设施通过较长时间运行后,质量好、投资合理的,既增加了群众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满意度,也增加了群众对一事一议政策的知晓率。
资金监管到位,规范资金运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国家专项惠农资金,按照省市要求,该县对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制定了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按项目核算,规范奖补资金分配和拨付程序。同时,该县财监办还对奖补资金专户及账务进行了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检查,确保了专款专用,资金安全。
严格验收 精心打造精品工程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根据甘肃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为了加强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该县成立了合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凡当年完工的项目,先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村民代表、理财小组等进行初验,再由该县综改办牵头会同交通、水务、农业、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乡镇长,村委会负责人、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对当前实施的项目逐个进行考评验收,实地查看、查阅了项目工程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料、账务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凡项目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账务记录清晰、准确,制度健全,资金运行合理,工程质量完成较好的,确定本年项目验收合格。
强化项目后期管护,确保责任落实。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有效保障村级公益设施长期发挥效益,该县印发了《合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由村级组织确定专人并与其签订管护协议,采取专人管护、集体养护的办法,克服重建设、轻养护的问题,并开展回头看,强化管养督查,确保民生工程正常运转,使公益项目长期发挥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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