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庆土拍出告字[201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合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合水县拍卖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委托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表格详情请见报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注册会员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60.165.105.144:81/tdkqjy_web/index.jsp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7日8:30时至2015年7月7日16:00 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注册会员,并持相关有效证件经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科审查通过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7日16:00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934)8869123。
七、成交价款的交付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日内与合水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缴清所有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本宗地的出让价款。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注意事项 1.该宗地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用地,为妥善安置原10户拆迁商户,需竞得人(开发商)履行以下无偿代建义务:①为10户商户代建495平方米商铺;②商铺必须临街,楼层为1层,一体修建且10户门面房净宽度不少于38米,即每户门面房宽度为3.8米,分配顺序以合水县粮食局与商户签订的安置协议为准;③竞得人(开发商)交付门面房时需水、电、暖、地板、内粉一应齐全,每户1小卫生间通下水带坐便器;④竞得人(开发商)为10户商户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并承担所有费用;⑤竞得人(开发商)自竞得土地之日起,两年内产生的10户商户的安置过渡费(60万元/年)由合水县人民政府支付。超过两年且未交付商铺的,期间所产生的安置过渡费按原60万元/年的标准,以延迟交付商铺的实际月数(不足一月按整月计算)核算过渡费,过渡费由竞得人(开发商)承担,直至交付商铺为止。2.本宗地的出让价款中不含应征的税金和基金,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2.参加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十、系统询问、网上拍卖时间及竞价地点
1.系统询问开始时间:2015年7月8日9:30分;2.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15年7月8日9:34分;3. 网上拍卖地点:由竞买人自行确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
联 系 人: 路女士(0934)8869183 冯先生18189346770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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