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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启动

菏泽日报 2016-11-12 00:00 大字

本报讯   笔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市文明委日前启动2016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推荐工作。

据悉,本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继续采取属地管理、逐级申报的原则,已获得市级文明村镇、单位、社区荣誉称号两年以上的可申报省级文明村镇、单位、社区,已获县(区)级文明村镇、单位、社区荣誉称号两年以上的,可申请市级文明村镇、单位、社区。各申报单位根据省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相关管理条例和考核标准及《菏泽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合格的均可于11月18日前到所在县区文明办申报,由县区文明办择优推荐到市文明办,市直单位到市文明办申报。届时,市文明办将对推荐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市文明委审定后推荐表彰。

市文明办同时还将对2015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进行复查。本次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首次采用创建材料网上申报和审核的方式,现有省级文明单位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上传工作。经过复查,对创建工作停滞不前的,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明显滑坡或发生重大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坚决撤销其荣誉称号。(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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