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东平度纵火案一审宣判1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无期

莱芜日报 2015-03-20 15:32 大字

据新华社青岛3月19日电(记者 张旭东)山东平度“3·21”纵火案致守地农民1死3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月福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群山和李青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另查明,2013年7月左右,被告人王月福承揽了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白果园村旧村改造过程中的拆除旧房、清运建筑垃圾等工程。同年9月至2014年3月,王月福纠集并指使被告人李青、柴培涛、刘长伟、李显光等人采用砸玻璃、投放礼花弹、毁坏财物、殴打他人等手段,多次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村民进行滋扰、威胁,并强行拆除一村民住房,情节恶劣,严重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秩序。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月福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群山犯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青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撤销假释,与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0元。 

新闻推荐

村村配保洁员和封闭式垃圾箱明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村镇全覆盖

□本报记者 建国见习记者 孟 欣“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室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长期以来,菏泽市农村卫生环境不容乐观。8月14日,菏泽市发布的《关于...

平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度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