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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影响居住能否拿到赔偿?,房屋维修影响居住能否拿到赔偿?

老年生活报 2014-03-26 00:04 大字

本报讯 “开发商房屋维修期间,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否应得到经济赔偿? ”近日,家住平度市、75岁的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询问,自己买房八年,维修七年,期间产生的经济损失是否应该由开发商赔偿。律师表示,在保修期内,确属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实际损失,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据王先生介绍,2005年,他在位于平度市苏州路的福安花园购买了一处房产,位于顶层五楼外带阁楼,一家欢欢喜喜搬进了新房。谁知好日子刚过一年,房子就开始下雨时漏水,“严重的时候,屋里的水要用脸盆往外刮”,找到开发商维修,维修完没多久又开始漏,“年年上报,年年修,感觉他们像是糊弄事,房子才买了八年,其中七年时间在维修”,王先生说因为漏水,2009年他家的地板已经霉烂,阁楼本来打算出租,现在也租不出去了。 “攒了一辈子的钱,到老了买处新房子,谁知摊上这样的倒霉事”。 2013年8月,对漏水和开发商工作忍无可忍的王先生拨打了市长热线,经过多方协商后,开发商才开始给他“正儿八经”地维修房屋。“之前泡坏的地板,开发商已经赔偿,这几年漏雨,我家厨房的壁橱也已经霉烂,无法使用,另外,开发商最后一次维修,持续时间一个半月,前前后后有三个月时间我们是在外租房子住,对于我们损坏的家具和租房子期间的经济损失,开发商是否有赔偿责任呢? ”

记者联系到平度市三龙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家的漏水已经完全维修好,至于王先生要求的经济赔偿问题会与公司协商后决定。

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唐贝贝律师分析,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5年”;“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王先生的房子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质量漏水,导致地板、家具损坏以及无法居住而外出租房子等造成的实际损失,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唐律师建议,王先生在与开发商交涉过程中,应注意搜集证据: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可在诉讼中申请鉴定),房屋漏雨导致地板、家具霉烂的证据,以及外出租房合同等。比如王先生可通过书面方式邮寄送达开发商向其反应的房屋漏雨问题材料,并保留回执单,防止问题久拖不决,超过保修期。 (记者 崔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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