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 权 转 让 暨 催 收 通 知 书

山东法制报 2021-12-28 10:35 大字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对青岛牯牛化工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依法享有的经(2020)鲁0214民初3035号、(2020)鲁0214民初3036号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刘雪艳(身份证号:370212197911276027)。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青岛牯牛化工有限公司、湖南中加石墨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人牛西新依法向新债权人刘雪艳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刘雪艳(买受人)

2021年12月21日

新闻推荐

浮山湾500架无人机 点“燃”最美跨年夜

早报12月29日讯12月31日晚9时,以“你好,2022”为主题的500架无人机表演将会出现在浮山湾上空,以迎接新的一年到来。去年,在“...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