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无房职工 每月最高补贴500元

半岛都市报 2021-12-25 00:47 大字

本报12月24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郭振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日前共同印发《关于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54号),将对符合条件人群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具体申请条件为:具有青岛市户籍;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青岛市首次就业创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申请前及获得补贴期间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自申请之日起,全日制学校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申请人已租赁住房且申请人家庭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注册地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向所在区(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集中申请,审核通过后,按季度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月,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补贴标准提高至400元/月。申请人家庭中有多名新就业无房职工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发放,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新闻推荐

青岛市市民健康中心项目主体封顶 计划于2022年12月竣工 2023年投入使用

12月22日下午,随着最后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青岛市市民健康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门诊、病房楼主体工程经过近12个月的紧张...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