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附:公告清单单位:万元
注:转让基准日2021年9月20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32-83958955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
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序号123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债务人
青岛华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青岛海富商贸有限公司担保人
本金
山东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鑫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智善置业有限公司、王海青、董惠萍
青岛春雨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国人集团有限公司2296.74380.00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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