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个人信息获刑

青岛早报 2021-11-03 06:13 大字

[摘要]男子表白被拒非法购买他人信息蹲点谋杀被执行死刑

早报11月2日讯 男子表白被拒,从外地来青蹲点杀害女子。 2020年12月10日,赵某(以下涉案人员均系化名)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而在此起案件背后,还涉及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日前,经市检察院和黄岛区检察院审查,因非法收集出售他人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李某、刘某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赵刚与小奇曾是就职同一家酒店的同事,在工作中,赵刚渐渐对小奇产生好感,并多次表达爱慕之情,但被小奇拒绝。后来,小奇因工作原因到其他城市就职,没想到赵刚得知消息后,一路查询找到小奇的工作单位多次纠缠,小奇不胜其扰并报警,并隐约猜想到赵刚可能通过某种渠道获取了她的个人信息。

为逃避情感纠缠,小奇迫不得已辞去了前景良好的工作,来到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作。为了不被赵刚找到,小奇不敢乘坐火车或飞机等交通工具,更不敢使用自己姓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当渐渐地没有了赵刚的身影,小奇以为一切已以回归正常时,赵刚从外地来到青岛找到了小奇,并多次蹲点将她杀害。随后赵刚被民警当场抓获。

侦查机关以赵刚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官袁榕仔细审阅卷宗,在赵刚的供述中发现他曾向李某、刘某购买过被害人的户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卫星定位等个人信息,然后依据上述信息,从外地一路追寻至青岛市黄岛区被害人的工作单位门口并蹲守,最终将被害人杀害。

因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黄岛区检察院依法向侦查机关核实相关犯罪线索,并引导侦查机关调取固定了涉案手机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电子证据等关键证据,随后案件被移送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对赵刚与被害人日常关系、财产赔偿、报警记录情况以及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其他证据提出更为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完善相关电子证据,形成了更为完整清晰的证据链条,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赵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20年12月10日,赵刚被执行死刑。

同时,侦查机关也迅速将李某、刘某抓获到案,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至黄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赵刚用谎称寻找女友小奇的理由加入了一个QQ找人群,并认识了有“相似经历”的李某。后经微信联系并收取2800元后,李某和刘某凭借赵刚提供的被害人姓名、出生年份和大致原家庭住址,锁定了被害人身份信息,并将被害人的手机号及其行踪轨迹、定位信息等个人信息提供给赵刚。

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刘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通讯员 白树文 包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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