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下放7类车驾管业务 11月1日起实行,其中含机动车业务6项

半岛都市报 2021-11-02 01:20 大字

本报11月1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张伟尹彦鑫)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11月1日起,又有7类车驾管业务由青岛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区车管分所。1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合川路19号的李沧区车管分所,具体了解本次业务下放后给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带来的新变化。

在车管分所,记者遇到了来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程先生,家住市南区的他告诉记者,在这之前,办理该项业务要到城阳区的青岛市车管所。

根据业务下放规定,市南区市民可以选择到市北、李沧分所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程先生在业务下放第一天,就来到离家较近的李沧区车管分所办理登记,全程十几分钟,工作人员就为程先生办理好了业务,随后,程先生就骑着悬挂临时号牌的摩托车上路了,非常高效便捷。

李沧区车管分所民警张伟介绍说,11月份下放的具体业务共七项,其中机动车业务6项,包括加装(拆卸)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业务、加装(拆卸)货车尾板业务、小型进口车及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等,除了受理本辖区业务,市南区居民可以选择到李沧区或市北区分所办理。

驾驶证业务一项,受理本辖区恢复驾驶资格业务。驾驶人逾期未换证超过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导致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的,可到辖区车管分所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并预约到惜福镇考场参加科目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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