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保健品坑老,须“内外夹攻”

半岛都市报 2021-05-29 01:31 大字

近年来,老年人消费需求成为市场新的热点。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和诈骗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老年人认知能力较弱等特点,设置花样繁多的消费陷阱骗取养老钱。本周“真·探”栏目曝光养生保健品坑老黑幕,引发社会强烈反响。专家表示,一方面子女需要多多关注老人的精神需求,助老年人加强心理建设,另一方面,法律监管力度还应持续增强,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从源头斩断伸向老人的“黑手”。

用法律武器重击保健品骗子□特约评论员陈晓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保健品成为许多老年人生活中最大的一笔开支。他们平时省吃俭用,一分多余的钱也不肯花,可到了买保健品时却往往“挥金如土”。

正是老年人的这种心态,给保健品市场带来了“商机”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实施诈骗的机会。虽然骗局在不断拆穿,但是仍有许多老年人“前赴后继”地上当,甚至导致许多家庭破裂。

就在近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平日靠给别人摘辣椒、捆大葱,每天收入几十块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被人以治病的幌子诱导购买了7万多元保健品。经检验,这些保健品其实就是一种饮料,成本价不足百元。而这些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骗局,大部分是以免费配老花镜、送点小礼物为诱饵,老年人碍于面子加入,等到想要退出时,却已陷得太深。

对保健品市场混乱、诈骗猖獗的现象,是时候出重拳治理了!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骗取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行为频出重拳,但对于是否构成诈骗犯罪的性质界定,司法实践中却存在非常大的难度。从保护老年人的角度,只有界定了性质,才可以用法律从根本上规范,用法律的武器对骗子予以重击。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其中规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当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类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但老年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足,不法分子往往抓住老人这一弱点实施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处心积虑,手段隐蔽,逐步引诱老年人一步步掉进陷阱。因此,单纯依靠司法机关的打击是不够的,老年人也需要注意加强自身的信息甄别能力,遇到与处分财物有关的事项时,多与子女、亲朋好友商量交流,或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避免落入骗子的圈套。

(作者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

用真“健心”取代假“保健”□特约评论员于明东

保健品掏空老人腰包,折射出的是当下老年人的生存困境,问题的解决要从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角度开始。

为什么老人会陷入购买保健品的骗局之中?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一些空巢老人缺乏陪伴,相对比较空虚。著名的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把人的一生分成8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需要面对的心理社会危机。在人生最后的老年阶段,老年人需要解决克服自我完善与厌恶感的冲突。

人到老年,健康每况愈下,甚至有的可能因一方伴侣去世,家庭面临解体。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如果老年人没有得到很好的陪伴与照顾,就有可能会出现对于生命中各种丧失的厌恶感。

人到老年,大多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不在身边,老朋友也越来越少,老年人在建立新的关系方面容易有诸多阻碍。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借卖保健品之机趁虚而入。一方面过度宣传保健品的治疗作用,另一个方面用甜言蜜语让老人陷深其中,满足了老人对关心与陪伴的需求。

问题的解决当然离不开老人子女的孝亲陪伴,但更为重要的是让老人活出价值感,要建立心理的毕生发展观。人到老年不仅仅只有衰退,同样也有智慧的增长。当一个老人能够“以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活和死亡。”那么必然获得完善感,表现出生命的智慧,促进后辈的生命成长。

医学越来越发达,社会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我们的平均寿命也越来越长。过去的200年中,人的预期寿命一直稳步上升,每10年增加两岁以上,活到100岁以后不再是个梦想。

天降长寿,是礼物还是灾难?我们的态度和应对非常重要。这是一段漫长的时间,我们需要重视这段老年生活的安排,要从生涯规划的角度去安排老年人的生活,让老年人生活有尊严感,有价值感。那么老年人身心皆健,非法保健品也就不再是问题了。

(作者为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培训师、青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首席专家、山东省家庭教育宣讲团专家)

有一种诈骗道具叫保健品□特约评论员宋守山

“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看到“老年人”“保健品”的时候,我总是想起鲁迅先生的这句话。

这话用在此处,似有不妥。但是,自2018年“权健事件”之后,保健品乱象并没有停止,似乎还有愈演愈烈的迹象。一个“权健”倒了,会有好几个“权健”站出来,抢市场、“献爱心”。于是,保健品的名字换了一茬又一茬,“神医”“专家”“教授”的面孔换了一张又一张,忽悠的台词换了一套又一套。不变的,是那双伸向老年人的黑手,就跟牛皮癣一样,怎么也去除不掉,“马照跑,舞照跳”,只是老人们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都可能被坑得山穷水尽。

丰厚赠品、免费活动、神奇疗效……现在,是不是在组织什么“樱桃采摘”“鸡蛋、面条赠送”等活动了?这些词语,是不是听起来很熟悉?

伸向老年人的黑手,不仅有游击队,也有骗子冒充的“正规军”。甚至不再是以前没有任何批号的“三无产品”,一些有批号的保健品、食品,打着“生态农业”“绿色健康”旗号,加入了欺骗老年人的行列,混淆视听,增加有关部门执法的难度。被查的时候还言之凿凿,“我们卖的是保健品,可能老年人误以为药品了”。似乎听起来颇有道理,保健品作为商品,商家是有定价权的,一个愿买一个愿卖。

一样的目的,不一样的套路,最终的目标惊人一致——就是掏空老人的腰包。但这绝不是普通的买卖纠纷。

无论产品有没有批号,能不能把人吃坏,这已经不是正常的商品买卖,本质上,这是以保健品为道具的诈骗,说得严重一点,这是谋财害命。这种诈骗跟道具是什么没有关系。

虽然在这种诈骗面前,科普要跟上步伐,老年人作为受害者,理应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但可以肯定的是,仅有老年群体的防范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更不要总是将老年人的上当受骗归结为子女的关心不够。照此逻辑,这些骗子们是不是还应该发个锦旗表彰一下?

解决以保健品为道具的诈骗,根本上要从源头上抓起,公安、工商、卫生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区分正常的保健品销售和利用保健品进行诈骗的行为。更要主动出击,坚决打击。而不是等受害者找上门来,寻求“公道”的时候,再去主持正义。因为,老年群体的问题,不仅关涉个人利益,也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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