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5月起下调1个百分点 预计减轻用人单位负担33亿元
本报4月27日讯日前,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作战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出台了“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政策,自今年5月起,青岛市职工医保各类缴费人群费率统一下调1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费率,由9.5%调整为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调整为9%;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5%调整为9.5%。
本次阶段性费率下调预计减轻各类单位缴费负担33亿元。
5月起,青岛市职工缴费费率由系统进行直接调整,单位个人无需进行降费申请。参保单位或个人2021年5月1日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费款所属期的费率实行补缴。
本次降费暂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省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有新规定的,按要求从其规定。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周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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