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价最高每方3.31元
早报4月9日讯 根据上游天然气企业2021年非采暖季供青岛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现行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日前,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自今年4月11日起至11月15日,调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3.31元/立方米(含)以下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为3.31元/立方米。据介绍,调整后价格比2020-2021年采暖季价格降低7.4%,预计可减少用气企业费用支出约2479万元。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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