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学习法律

青岛晚报 2021-02-06 06:30 大字

青岛四方小学二年级四班侯杰译

从小我就崇拜检察官把坏人绳之以法的样子,听说晚报小记者团有机会到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研学,我心情非常激动。

在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一进大厅,我就看见墙上写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八个大字,我想这就是检察官们所秉承的工作理念吧。在教育基地,我还看到了各种各样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一位检察官担当讲解员,详细地向我们介绍哪些事情做了就是犯了法,我还看到一个模拟的警车,车后面就是监狱,这是在警示我们,犯了法就是要受到这样的惩罚。第一次真正地学习法律知识,我终于明白,以往爸爸妈妈和老师强调的有些事不能做,不仅仅是因为不对,而是因为那是犯法的。

这次参观,让我第一次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学习了法律知识。感谢讲解的检察官,让我知道,就算是小学生,也绝对不能做犯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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