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设施不达标罚款5000元

青岛早报 2020-09-05 06:23 大字

早报9月4日讯 为规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日上午,城阳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物业服务中心、城阳街道办事处,开展9月份第一周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执法小组针对之前排查存在问题的物管企业及商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对天一仁和财富广场和华鹏宜居小区存在的垃圾收集容器、设施设置不规范等仍未整改问题进行现场处罚。

根据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或者分类收集点的,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办法》要求,对城阳街道天一仁和财富广场、华鹏宜居小区两个点位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并处以5千元罚款,单日罚款共计1万元。同时,检查人员现场向垃圾分类责任人发放了《办法》手册和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对责任人宣讲其权利和义务,督促其对照规范要求加快整改落实。

为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工作,加大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管理整治力度,9月4日起,城阳区组织环卫一体化收运公司在城区范围收运作业沿途小区、单位点位发放传达“混装垃圾拒收通知”,自9月7日起,环卫收运公司将停止收运垃圾产生单位混装混放的生活垃圾,倒逼各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证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逐步规范,提质达标。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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