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门槛有调整

青岛晚报 2020-06-18 07:11 大字

本报6月17日讯17日,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再次进行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降低了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同时对实物配租梯度租金档位划分等内容进行了优化。

此次调整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一是将收入标准由原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调整至3388元;二是明确了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使住房保障制度惠及更多群体;三是优化了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租金档位划分标准,优化后租赁补贴、租金档位更为合理。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青岛市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承受能力,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以缓解。

(记者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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