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十个好习惯”开始征集 设教师组家长组两个组别,每组7个类别
半岛记者孙雅琴报道
本报3月24日讯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开始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征集评选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本次征集评选分为教师组、家长(含学生)组两个组别。每组别分为幼儿园、小学1~2年级、小学3~4年级、小学5~6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7个类别。广大干部教师、学生家长及适龄学生均可参与,把符合要求的“好习惯”提报给学校。市教育局将会在全市教育系统征集评选的基础上,总结、凝练出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引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扎实做好学生习惯养成教育。
征集的“十个好习惯”要符合以下要求:体现时代性,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能够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科学的教育理论支撑。体现主体性,“好习惯”要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突出学生行为养成可感可知可践行的生活情境,更加重“日常”重“细节”重“行为”,不苛求押韵对仗,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全面性,“好习惯”要立足学校、基于课堂、走进家庭、贴近生活,从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学习习惯、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提出具体而详细的建议。体现创新性,“好习惯”要富有创意,有独到的见解。具有规范性,“好习惯”语言文字要符合规范,表述生动流畅,富有感染力,每个类别“好习惯”以10条为宜,至多不超过15条,每条好习惯原则上不超30字。具有推广性,“好习惯”要体现时代特点,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和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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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孙雅琴报道
本报3月24日讯疫情之下,青岛的教师培训工作该如何开展?培训学分会不会受到影响?3月24日下午,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处长王元泳做客“在线问政”,就中小学教师培训主题与网友展开交流。他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按有关要求,一律不组织教师线下集中培训。疫情期间,广大教师开展的在线教学资源制作、在线教学等,将会按照上级规定,计入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践学分。今年的教师市级培训项目主要包括新教师培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等专题项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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