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停水催费”企业用户可申请缓缴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从青岛水务集团获悉,疫情期间,该集团不实施“停水催费”,企业用户可申请办理缓缴水费。
青岛水务集团下属各成员企业在疫情期间,对所有自来水客户产生的水费欠费不计算违约金,不实施“停水催费”,在此期间,用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线上渠道缴纳水费。
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水费的企业用户,可向所属青岛水务集团成员企业递交书面缓缴水费申请,申请应写明申请缓缴水表缴费号、申请缓缴水费时间段、补缴水费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水务集团各成员企业所在地。(记者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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