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青岛晚报 2019-12-30 06:27 大字

本报12月27日讯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要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不同类型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通过统筹城乡发展,落实政策措施,每年转化一批经济薄弱村。2019年全市村级集体资产总额和村级集体经营总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2019年底全市60%的经济薄弱村经济收入翻番或达到3万元以上,2020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其中10万元以上的达到40%;到2022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10万元以上的达到60%。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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