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呵护“少年的你” 预防校园欺凌,创造精彩人生

大众日报 2019-11-13 09:40 大字

□ 本报记者 张晓帆

正在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聚焦校园欺凌话题,直击人心。在未成年保护法大修、增设校园欺凌防控措施的背景下,如何治理校园欺凌,成为摆在岛城学校、家长、社会面前的现实问题。

牵动每位家长的敏感神经

6月19日,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守刚在青岛宜阳路小学做了“从校园欺凌的根源反思学校和家庭教育”专题讲座,200余名学生家长现场参与了活动。利用市北区家校合作平台红领巾公益慕课活动这一媒介,不到两小时的讲座,观看人数超过2.4万人。

“校园欺凌问题几乎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敏感神经。”青岛宜阳路小学校长孙瑜告诉记者,学校从娃娃抓起,通过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家校合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围绕校园欺凌的治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三个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近年来,青岛也开展了多回合、多形式的专项整治,通过将学生欺凌和暴力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全市校园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培训等方式,强化防治意识和处置能力。比如,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将校园欺凌纳入长训课程,每年对中小学教师、德育主任、校长进行校园欺凌培训;市北区兴隆路街道着力建设兴隆路街道反校园欺凌联盟,构建“街道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第三方力量”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做到联防联动。

需要专业力量介入

邵守刚认为,校园欺凌要得到根治,家庭、学校、社会缺一不可。但是,要避免这个成长的噩梦,教育部门需要发挥关键作用,学生出现校园欺凌,学校理应成为第一责任人。但作为学生欺凌防治主体的学校,目前普遍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当前教育领域的考核事项太多、导致学校教师只能疲于应付,参与防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弱;学校教师的责任不清、或责任的过宽、过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界线不明,学校教师怕担责;教师掌握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但是在校园欺凌防治领域,还亟需预防、识别、处置包括后期的救济和矫正工作等方面的专业培训。”青岛市一所小学校长告诉记者,校园欺凌防治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值得欣慰的是,9月24日,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生命关爱”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帮助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法律观,预防校园欺凌,创造自己最精彩的人生。青岛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将会有律师队伍和由家庭教育师和心理工作者组成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参与到这项工作中,让更多遭受校园欺凌的少年得到关注和关爱。

打出“十个一”组合拳

“在安抚孩子情绪的同时,你需要找到学校、教育部门及时反映这个问题,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天津律所的同事,会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最近,邵守刚接到一位天津妈妈的热线投诉,孩子因为遭受贴吧上的群体辱骂,产生了厌学情绪,拨打了盈科中国校园欺凌研究中心24小时反校园欺凌服务热线电话。

该热线以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为咨询对象,在校园欺凌发生后,如遇欺凌事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时寻求专业的帮助,盈科中国校园欺凌研究中心可依托全国68家盈科分所,提供专业帮助。

“不要让任何一个学生,会由于担心被欺凌而害怕上学;也不要让任何一个家长,会担心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谈起设立热线的初衷,邵守刚说,目前,校园欺凌距离治本的目标还有差距,存在预防、干预、救济机制不到位等问题,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防治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为给孩子编织一张坚实和可靠的安全网,从2015年开始,邵守刚便开始了校园欺凌防治的公益之路。目前,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打造出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旨,以学校、教师、学生为对象,包含了一个舞台剧本、一支歌曲、一个热线、一个公众号、一个公益项目、一支队伍、一个联盟、一个中心、一个基地等在内的“十个一”校园欺凌防治组合拳,内容涵盖了在校学生欺凌问题专项调查、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制度审查、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训、欺凌风险与防治能力诊断分析、协助学校欺凌调查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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