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管理有了新标准 同一单位在同一街面仅限设一块招牌

青岛晚报 2019-11-02 07:14 大字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简称《规范》)近日正式印发,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规范安全、美观、有序,促进城市空间品质改善提升。

《规范》明确,招牌设置“一店一招”,遵循“一街一标准、一店一特色”。同一单位在同一街面仅限设置一块招牌,招牌的设置应适应街区文化特点,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域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充分考虑“老字号”“连锁店”等店招和特色建筑、步行街招牌的保护,允许国际、国内统一品牌的连锁店、专卖店在与周边景观无严重冲突时遵循沿用统一品牌的风格、色调,体现开放包容,彰显文化传承、文化价值理念。《规范》突出了公益广告设置,规定各类户外广告发布媒介均有义务刊播公益广告,日常发布数量不少于年户外广告发布总量的30%。

“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青岛市拆除高立柱式广告736座、拆除整治户外广告招牌130余万平方米,有效消除了城市的视觉污染,美化了城市天际线。(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傅春晓通讯员王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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