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两险下月起缴费

青岛晚报 2019-10-10 07:17 大字

本报10月9日讯近日,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1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20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缴费标准方面,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6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等缴费困难人员。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由政府按最低标准(100元)代缴;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500元的标准代缴。

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度,青岛市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2元,二档和少年儿童缴费每人每年395元,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集中缴费期内,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继续保持“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的管理方式。

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和费款核定后,可通过银行扣款(批扣)、银行查询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APP、自助办税机)、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完成社保费的缴纳。

因征管模式改变,居民核定缴费,需持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街保中心办理手续。(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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