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辆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接罚单

青岛早报 2019-08-07 05:37 大字

早报8月6日讯 根据青岛地区的空气污染源解析成果,机动车排放污染占区域环境污染的比重达20%以上,其中柴油货车的排放情况尤其严重,1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00辆小轿车。8月6日上午,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青岛广和顺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北环境卫生第二公司进行柴油货运车辆现场检查与抽测,检查车辆共56辆抽测18辆不合格1辆,执法人员现场下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按照青岛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生态环境市北分局执法人员共对辖区内的56家运输企业的重型柴油车停放地现场抽检抽测,到目前为止,已抽检抽测560辆,对其中的17辆排放超标车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今年还联合交警路查22次,检查车辆246辆,对其中的8辆不合格车辆由交警进行了现场处罚。

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对正常使用的柴油货车的检查工作主要有机动车环境检测线的定期检测、停放地监督性抽检、道路抽查和固定式遥感检测等方式,现场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车主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达到货车出厂时对应的排放标准、经复检达标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机动车停放地监督性抽检工作是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独立开展的一项监督性工作,目标是随机检查正常使用的柴油货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现场使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检测,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记者了解到,近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将深入加强部门联动,以柴油货车为重点,从8月1日至8月31日,每周组织开展至少2次柴油货车联合路检路查及夜检夜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严格落实部门职责。重点提高现场处罚力度,按照“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维修一辆”的要求,加强对超标排放车辆的取证和处罚,进一步提高青岛市空气质量水平。

(记者 黄飞 通讯员 戴永明 纪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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