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19-08-01 15:36 大字

序号被征收房屋坐落平安路1号1 单元 408户

原房屋

权利人

分户评估单价肖秀云(已故)

20196

装修评估单价

460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在 2017年 7 月 22日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青北政发 {2017}95号),下列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房屋产权人已故,继承人情况不明确,为确保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的权益,请下列房屋合法继承人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 60 日内,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及继承的相关法律文书等有效证件到征收现场办公室(地址:人民路 288 号电话:15306489237)办理有关征收补偿事宜,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9 年8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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