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修葺重点文物,罚!

青岛晚报 2019-08-01 05:27 大字

本报7月31日讯近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武胜关路10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院内,某单位涉嫌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批,进行擅自修缮。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修缮施工现场进行了拍照、录像取证。经调查,当事方济南某公司未经文物部门批准擅自修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违反了法律规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据规定,对该单位给予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记者徐美中)

新闻推荐

早报维权一追到底

如果你也有问题要反映,可以将维权内容按下以要求发送至早报维权邮箱zaobaoweiquan@163.com,邮件名标注开发商和主要问题,我...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