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了 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本报7月29日讯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这是青岛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第4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惠及全市90.44万企业退休人员、11.5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省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18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即: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人员、以往倾斜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是: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75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对这次调整养老金的具体情况,企业退休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或咨询:一是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二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入“个人服务”,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进行登录,进入“养老信息查询-退休退职人员调待查询”窗口进行查询;三是拨打我局民生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可向原单位进行咨询。(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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