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奔驰宝马却躲藏不还债 市南法院依法扣押两辆豪车
本报7月9日讯7月5日上午,市南法院出动6名执行法警,历时三个小时,辗转市南、市北、崂山、李沧四区,行使100余公里,依法扣押价值百万元奔驰车一辆和价值80余万元宝马车一辆。
上午9时,根据申请人提供信息,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准时出发,前往奔驰车所在地。9时20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扣押车辆已经被转移,通过技术手段,执行干警对奔驰车进行定位,并火速前往现场,15分钟后将奔驰车围堵在某小区出口处。执行干警按照程序,要求奔驰车立刻熄火下车,奔驰车驾驶员不得不配合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
经询问,奔驰车驾驶员并非车主,与车主为朋友关系。执行干警依法向奔驰车驾驶员告知执行依据,勒令驾驶员将车内私人物品清理出来,10分钟后驾驶员清理完毕,执行干警立刻将奔驰车运往车辆存放地进行封存。10时10分左右,执行干警到达车辆存放地,进行车辆封存前检查并贴上封条。10时30分许,执行干警对奔驰车扣押处置完毕,并立刻前往下一目的地扣押另一宝马车。
在扣押奔驰车的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通过技术手段,实时跟踪另一宝马车的动向,由于宝马车先后在崂山、市北、李沧等地点出现,导致执行干警一时无法确定宝马车的具体位置。执行干警梳理宝马车主经常出现的地点,综合分析宝马车路线轨迹,确定宝马车主应该是去往其工作单位。于是,执行干警紧接着赶往宝马车主工作单位。上午11时40分左右,执行干警终于将宝马车堵截在某烧烤摊附近。起初,宝马车主略有抗拒,执行干警依法表明身份,告知其执行依据。宝马车主配合清理完私人物品,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随后,执行干警又将宝马车运往李沧某车辆存放地,12时15分,宝马车扣押程序全部完成。
上述被扣押车辆的两名被执行人均与申请人某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向市南法院申请执行后,市南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两名被执行人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市南法院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到两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依法制定并顺利完成此次扣押任务。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以“蓝色风暴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扩大执行战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通讯员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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