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出嫁女儿拒绝为八旬母亲养老 怕法院搜查现金藏冰柜

山东高法 2019-06-19 08:49 大字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近日,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时,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土地租赁费分配不均,子女拒绝养老

肖老太今年年逾8旬,一直由两个儿子轮流赡养。后来,肖老太由于年老体弱,生活难以自理,没有能力继续耕种土地,于是将自己的土地租赁给别人耕种,将租赁费交给二儿子,从此吃住在二儿子家,大儿子、女儿从此再未尽赡养义务。2018年,肖老太将两儿一女起诉至法院,要求三人每月负担生活费500元。法院经审理后,结合肖老太的生活要求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作出判决:二儿一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对肖老太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由三人平均分担。女儿拒交赡养费,害怕执行,现金藏冰柜

法院判决生效后,女儿石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多次传唤未到庭。执行法官到石某家中调查,但是大门紧闭,6月份的一天执行干警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突击,将石某堵在家中。石某先是搬出土地租赁的事当做挡箭牌,又向法官哭诉自家生活困难,就是不谈赡养费的事。执行法官经过一番劝说,石某仍然不为之所动。法官警告石某,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既不到庭履行义务,也不如实申报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对石某进行拘留。一听到“拘留”这两个字,石某变得紧张起来,哭诉说真的没有能力付钱并且拉开自家抽屉,抽屉里确实只有几百元,石某向法官哀求宽限两天、凑一凑,法官从她的眼神当中看到不安,认为她还是没有说实话。要求让同行的法警采取措施,拘传回法院。石某一看法官动真格,马上转变态度:“要不我先交上一部分,剩下一部分我再想想办法。”本来说没钱,现在又说交一部分,法官跟随石某走向厨房,打开冰柜拿出一沓钱:“这是5000块,剩下的这两天我凑齐。”原来石某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担心早晚一天法院会上门执行,也听说在执行过程中会对家中财产进行搜查,思来想去,将5000块钱藏在冰柜,认为找到了“安全”的地方。原本要采取强制措施,眼前这一幕让人啼笑皆非,法官对石某做了训诫。通过这次执行,石某认识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也后悔逃避执行藏匿财产的行为,表示在今后一定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消除前嫌。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子女,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均应履行赡养义务。而且,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另外,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赡养案件,赡养费的支付涉及权利人的生活,如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

(原标题:《出嫁女儿拒绝养老 怕搜查现金藏冰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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