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遭遇侵权,怎么办?
半岛记者孙晓琳
金融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公民个人或单位。而金融消费者若是被侵权,究竟应该如何投诉维权呢?记者咨询了相关人士,综合给出几条建议。
保留好相关证据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比如签署的协议遭遇对方违约,若是私下协商不成,大部分人都会考虑走法律途径。但走法律途径,就需要真凭实据,有效的证据。而很多受害者恰恰是在遭遇侵权的时候,并没有获取或者保留好相关证据,导致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权。
之前报道过一位市民刘先生,因相关电话等也都有录音,协议也保留完整,这些成为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的前提。
现在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已经实现“双录”,即录音录像,有效地防范了很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议投资者在涉及金融业务等交易时,也自己备份相关录音。
遇到问题可拨打相关热线
据了解,2017年8月,由青岛市金融办(现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联合印发《青岛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并向社会发布予以实施。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最高奖励100万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人民银行也开通有消费金融投诉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12363,该电话受理范围为两大类: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咨询和投诉,包括人民币收付、支付结算、国债、征信、外汇等业务。二是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投诉。投诉信息不完整不予受理。
金融消费者向人民银行投诉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投诉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被投诉金融机构的名称、营业地点等信息;投诉事由,包括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名称、数量、金额以及受损害的事实等;投诉请求;投诉人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在此也提醒大家,在金融消费时,一定要养成良好的金融交易习惯。例如,坚持到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办理现金业务应当面点清钱款;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交易凭据;充分理解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了解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相关政策法律和价格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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