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建材:偷梁换柱&虚假降价

半岛都市报 2019-03-15 01:55 大字

目前,市面上活跃着众多建材品牌,即使同一品牌的同一产品,也分为各种型号。在装修过程中,大部分消费者对建材的品牌和型号不甚了解,这就给一些不良装饰公司钻了空子。在2018年的装修建材类投诉中,偷梁换柱和假降价的投诉占比较大。

案例一:圣象地板变无名地板

去年9月份,市民王小姐找了岛城一家装饰公司给其位于市北区的新房装修。“装修之前,我定的是圣象的实木地板,但真正施工时,我发现他们用的地板材料和我定的不一样。因为自己对装修一窍不通,王小姐事先留了个心眼,上网细致地查询了如何鉴别圣象实木地板。“装修公司用的木材都没有明确的品牌标识,一看就不是圣象品牌的。”还好因为提前做了功课,王小姐避免了一次装修陷阱。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在真正装修时,虽然收到的建材品牌是对的,但型号却不同。业内人士指出,有些装修公司会在合同中规定,若在装修中原材料断货,可临时更换同档次其他型号的材料,但具体使用什么型号,却没有明确说明,中间就有了很多操作空间。

支招: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套餐产品时,不仅要认清品牌,更要认清产品的级别,弄清楚产品的特质,在收到建材时,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如若全权交付给装修公司负责,则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细约定合同内容,具体到一扇门上用几颗钉子都要明确规定。对于变更的项目,必须在合同补充条款中详细说明。

案例二:降7000元销售只是噱头

青岛中院曾通报过一件家居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至今让记者记忆犹新。2016年8月,原告荀某从被告某电子商务公司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经营的店铺购买指纹密码锁智能家用电子防盗门锁1套。被告在促销该商品时,宣传页面中标示原价为12600元,销售价为5560元。原告查询涉案门锁历史价格走势发现:该商品近三个月日常销售价为5560元,有两次降价记录。后原告又咨询销售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答复该商品没有过12600元的售价。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促销活动页面中宣传涉案商品原价为12600元,因促销而降价为5560元,而本案证据显示不存在原价12600元,被告有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16680元。

实际中,不少商家会用这种“假降价”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从而达到营销的目的。

支招:消费者首先确定好自己需要的产品及型号。选好要买的产品型号后,先通过各种比价软件、网购软件等来给产品划个大概的售价范围,这样可以做到心底有数,就不会被各种或虚假或真实的降价噱头绕晕。另外,建议消费者购买建材等装家、扮家用品,选择靠谱的卖场或者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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