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清末的卖地契

青岛早报 2019-03-11 05:25 大字

在一间用来堆废弃物品的灰屋里,有一些我祖母和母亲留下来的老物件。前不久,我进去翻捡一番,意外发现一张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的土地转让契约。该契约比现在的A4纸稍大些,从右到左竖式行书书写,书札横式,字迹清晰,除中间个别字缺失外,都易于识别。纸质相当于单宣,纸面白色,上有残留的粉红痕迹,当初肯定是一张红纸,只是年岁已久,红色褪去,基本上成了白色纸张。古人安身立命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是“礼义仁智信”。“礼义仁智信”就是三纲五常中的五常之道。这张承载了百年沧桑的薄纸,将晚清民间的一个日常生活细节固定下来了,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份郑重其事、以诚居心的“信”。

百年前卖地契内容可读

岁月经过一百多年的变迁,无论是语言还是文字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异。然而,这张契书除了个别字缺失之外,阅读起来并不困难。为方便读者了解契约内容,我添加了标点,并将原字基本上都转化为简化字。契书名字叫《立卖出苎麻土契》,具体内容为:亲弟树坪原先受到父手苎麻土贰块,坐地名自住屋侧边大重园,东至族明轩土,南至官姑土,西至买者土,北至房春林园。又壹小块,东至族明轩,南至买者,西至买者,北至官姑土为界。四址明白。今因该欠人上账目,无从出备,情愿将此土出卖,凭请往来亲伯刘氏召到亲兄树南名下,承买当日以洋边一元 (十足)、典钱六百文正当日三面交清明白,未欠分文,并未在人上重行典押。倘有此情,卖者另葉底完,不得另生枝节,□□出笔之后,任凭买者管土无得异祠(笔误,应为词),所买所卖,二比情愿,钱便之日,拾年之外,照契收赎,立字为据。光绪廿八年十一月廿八日立买出苎麻土人亲弟树坪□(花押),往来亲伯刘氏代笔自,发达。

这张契书订立于光绪廿八年,也就是公元1902年,距今117年。这是我的曾祖父树南和他的弟弟树坪两人订立的苎麻土转让协议,由亲伯刘氏代笔。通篇字形较扁,行距明显,字距紧缩。字迹娟秀,行笔悠然。整个契书有三行顶格,其他行均空一个半字左右。开笔的“立卖出苎麻土契”、“亲兄树南”和“光绪廿八年”均顶格书写,显示出书写者对于开笔的提示,以及对于皇上和兄长的尊重。这是古人常用的书写格式,以示礼节。

我家曾有多块苎麻地

转让的土地是苎麻土。苎麻是一种纤维作物,用来纺线,编织麻布。麻布是一种相当粗糙的布匹,可以制作成布袋子,当然也能缝制衣服,为粗布麻衣。底层的劳动人民多穿麻织衣,虽然穿着不太舒适,但经磨耐洗。现在,纤维多为化学性的纤维替代,乡间已经不再可以看见大面积种植的苎麻。但是,因当年种植的面积大,加上该作物的生命力顽强,至今一些空闲的土地依然可以见到自生自长的苎麻。

据我祖母所说,我家曾有好几块苎麻地。新中国成立后搞合作社的时候,我家的土地和一些农具都交给了合作社,作为入社的财产。然而,后来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这些土地都没能重新回到我们家。随着我祖母的逝世,祖母的七分口粮田也交出去了,此后,我家便再也没有一分田地,过上了一根葱也要上市场买的生活。农民的后代,就这样与土地之间有了无法抗拒的隔膜。这块契书上的标的物:两块苎麻地,自然也是不再是我家的财产了。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的曾祖父、曾叔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如果不是迫于无奈,农民是万万不会出让土地的。乡谚云,兴家立业,买田起屋。败家败业,卖田卖屋。弟树坪转让土地两块给兄树南,自然有无可奈何的个中缘由。从契书上,我们得知,转让的起因是弟“欠人上账目,无人出备”。这几个字透露出的信息可以猜测到,我的曾叔祖父树坪估计是欠了高利贷。驴打滚,利滚利,如何承受得了,只有忍痛卖地。 “欠债还钱”,无论这钱是利上利还是本上本,咬了牙,豁出去,砸锅卖铁,还债去。这体现了一个做人的基本原则,这就是诚信,也即“礼义仁智信”这五常中的“信”。现在,因欠债而卖地的已不多见。

内容反映当时社会经济状况

契书上说,兄以洋边一块和典钱六百文购买了这两块地。典钱是一种纸币,相当于银票。洋边为银币,成色十足。清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袁世凯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创立北洋银元局,所铸银元俗称“洋边”。在当时,洋边比普通的银币要值钱。一张轻盈单薄的地契,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经济状况。一块银元,六百文典钱,买下两块地,这说明了当时的物价水平比较低,钱很值钱。

地契,是我国古代典押和买卖土地时,买卖土地双方订立的协议。地契由卖方拟定,未由官方盖章和未向官方缴纳一定税收的称为“白契”,经政府验证并盖章的则称为“红契”。这张地契是兄弟之间的交易,自然无须经政府验证,是为白契。而且,契约还明确规定,转让的期限只有十年,也就是“钱便之日,拾年之外,照契收赎”,弟树坪只是将这两块土地的十年使用期转让给了兄长树南,十年后,弟树坪是要照契收赎的,交还洋边一元典钱六百文给兄长,就可以将土地赎回去。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乡民的土地意识非常强烈。乡谚云:“宁可卖崽卖女,也不卖土卖田。”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子孙后代永久的基业,自然是看得比性命更重要。旧时候,乡民有钱就买田买土,认为这是家业发达的基础。因此,该地契的最后结尾,就是有意写成了大字的“发达”两个字。

一张薄纸百年回忆

民间有句老话,叫着“亲兄弟明算账”。兄弟间订立地契,土地是父亲手上遗留下来的,这本来是自己家里的事情,却还是特意邀请了第三人“亲伯刘氏”,并由刘氏代笔。亲伯作为长辈,亲自参与此事,显得郑重其事,有第三人作证,也就名正言顺。我家姓李,直系的伯叔,自然也应该姓李。而这位执笔的亲伯,姓刘,可见他一定是表伯。很有意思的是,地契的双方当事人并不见在地契上签名。树坪名字下的一个花押,估计是树坪写的,画了个花字,相当于识别的符号。而通篇不见兄长树南的签名。兄弟两人,由亲伯代笔,也就理所当然地有了信任感。兄弟之间,更要讲究一个“信”字,做到人言不爽,以诚居心,立字为据,信守要约。

这张契书由曾祖父树南传给我的祖父,再传给我的父亲。现在到了我的手上。这或许是天意。一张流传有序、郑重其事的薄纸,经过百余年的时光,意外保存下来了。由此可以推断,弟弟在契书上约定的“钱便之日,拾年之外,照契收赎”,并没有实现。十年之后,土地应当依然在兄长的名下。假如弟树坪赎回了土地,这张地契兄树南应当交还给弟树坪。随着时间的转移和建筑的变迁,今天的土地面貌和光绪年间相比,已经大变样,几乎可以说是沧海桑田。感谢这一张薄薄的土地契约,让我仿佛回到了光绪二十八年,那个时光如水的日子,我似乎可以想象到我的曾祖父、曾叔祖父坐在一起,由他们的亲伯刘氏执笔。那墨的清香,那笔与纸的摩擦声,以及人们的呼吸声,如在眼前。

【征集】

我家最老的家把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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